那么不就是否定了阁下的“天下乌鸦并不一般黑”的反常识说法吗?
//其实俺并不关心此案在字面上是不是属于“打黑”,俺想指出的是,“唱红打黑”是一场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在中共原本就不良的人权记录上重重地加了一笔。
这并非只是字面的问题,而是针对实际“打黑”案的问题,否则据说已经公布4000多人被作为“打黑”对象(根据阁下的“不关心”定义,数目肯定还要大好多倍),那么以一、两个案件又如何说明“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当然每个个案也不应忽视,但老共何时何地不都“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哪一案又不是“在中共原本就不良的人权记录上重重地加了一笔”?怎么能证明阁下关于老共的“天下乌鸦并不一般黑”的结论呢?
//其实俺并不关心此案在字面上是不是属于“打黑”,俺想指出的是,“唱红打黑”是一场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在中共原本就不良的人权记录上重重地加了一笔。
这并非只是字面的问题,而是针对实际“打黑”案的问题,否则据说已经公布4000多人被作为“打黑”对象(根据阁下的“不关心”定义,数目肯定还要大好多倍),那么以一、两个案件又如何说明“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当然每个个案也不应忽视,但老共何时何地不都“系统性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哪一案又不是“在中共原本就不良的人权记录上重重地加了一笔”?怎么能证明阁下关于老共的“天下乌鸦并不一般黑”的结论呢?
最后编辑时间: 2012-09-12 0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