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比如同事间,确实忌讳当whistleblower。一般看到同事的不当行为对公司利益有不小的损害之时,不会立即直接跟老板汇报,而是直接找同事谈一下,从朋友角度建议他改正。但如谈了后没有效果,另外想办法也失败了。西方文化也并不赞成一味纵容。这种情况下,向老板汇报,按西方的伦理观是非常应该的。
LEE所举报是郭庆海的言论不是“行为”,而且至多相当于可能损害某公司利益的言论,所谓同事无论因此向谁(且不说LEE也不是向他自己的“老板”)举报,都与阁下的例子不能类比,因此根本说不上“按西方的伦理观是非常应该的”。
恰当的类比是,有人在外面听到某人骂人包括骂自己的公司和老板,于是就判断这种言论“对公司利益有不小的损害”,然后就到处揭发,向能确实损害此人利益的有关当局举报(是否能起作用另当别论)。阁下也认为这种行为“按西方的伦理观是非常应该的”?
老古举一个真能确定利益关系和后果的例子。那就是众所周知的非法移民打黑工的问题,这些人的行为显然多重违法法,阁下承认举报这样的人是合理合法的吧?阁下认为西方伦理观对这样的举报如何判断?是赞赏还是鄙视?
阁下看过雨果的《悲惨世界》,记得其中冉阿让损害神父利益后神父如何对待的故事吧?神父的做法才是基于地道的西方伦理观。
LEE所举报是郭庆海的言论不是“行为”,而且至多相当于可能损害某公司利益的言论,所谓同事无论因此向谁(且不说LEE也不是向他自己的“老板”)举报,都与阁下的例子不能类比,因此根本说不上“按西方的伦理观是非常应该的”。
恰当的类比是,有人在外面听到某人骂人包括骂自己的公司和老板,于是就判断这种言论“对公司利益有不小的损害”,然后就到处揭发,向能确实损害此人利益的有关当局举报(是否能起作用另当别论)。阁下也认为这种行为“按西方的伦理观是非常应该的”?
老古举一个真能确定利益关系和后果的例子。那就是众所周知的非法移民打黑工的问题,这些人的行为显然多重违法法,阁下承认举报这样的人是合理合法的吧?阁下认为西方伦理观对这样的举报如何判断?是赞赏还是鄙视?
阁下看过雨果的《悲惨世界》,记得其中冉阿让损害神父利益后神父如何对待的故事吧?神父的做法才是基于地道的西方伦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