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谁的言论后果会损害利益是要有证据的,不是凭自己的想象,也不能随便类比。
比如某甲在市场上诬蔑他人是小偷引起众人打了他,于是这个言责就必须负,因此旁人举报诬陷者为伦理所在。但这可不意味着在网上诬人也能导致类似后果,因此根本不存在任何当局可追究的言责问题,如此举报就成了典型“搞黑状”,为伦理上所不齿。
比如某甲在市场上诬蔑他人是小偷引起众人打了他,于是这个言责就必须负,因此旁人举报诬陷者为伦理所在。但这可不意味着在网上诬人也能导致类似后果,因此根本不存在任何当局可追究的言责问题,如此举报就成了典型“搞黑状”,为伦理上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