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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

所跟帖: 脕玫脗路 碌脷脠媒鹿聺 脭脷鈩藛枚卤禄虏露   2021-03-15 20:08:04  


作者: 脕玫脗路   碌脷脣脛鹿聺 驴脴脼q陆禄脪脳 2021-03-15 20:10:00  [点击:1596]
我被關在紐約聯邦監獄,第二天就上庭見到了沃爾伍德大法官。這是個白髮蒼蒼的猶太人,鷹鉤鼻子,慈眉善目,語調平和,看上去不像人們印象中那些威嚴的法官,倒像法學院的老教授。沃爾 伍德法官給我的命令是:“不許保釋,三個月後上庭。”

指控我的檢控官是一位黑頭發、藍眼睛的義大利裔女士,個子不高,三十多歲,顯得非常單薄、瘦弱。我內心深處為她擔憂,我這樣的重案,壓在一個如此柔弱的女人身上,是不是太殘酷了點?

我對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不甚感冒,檢察官起訴罪名就好像老漁翁撒網,有魚沒魚先撒一網再說。比如說對我的起訴,三個一級殺人罪,無非是說休斯頓滅門案、老張之死和阿忠之死都是我幹的。這不胡扯嗎?且不說休斯頓滅門案跟我連點影子都不沾,阿忠是被越南軍人開槍殺死的,至少有七個在美國的福建移民可以證明這一點,檢控官說我殺的,有何證據?老張是因為襲擊我被船老大打死的,我身上還有他開槍造成的槍傷,怎麼成了我殺了他?再說,檢控官從哪裡找來證據證明我殺了他?目擊證人就船老大一個人,他還是當事人,怎麼證明?更可笑的是,這兩個案子案發地都在東南亞的越泰邊境,連“受害人”也都不是美國公民,跟美國沒有一毛錢關係,美國法院憑什麼管轄?所以,這些罪名看起來很嚇人,其實不堪一擊。不過檢控官起訴的另外幾個小罪倒是比較難纏。比如說非法持有偽造的證件罪,我的護照是老張給我的,真的假的我也搞不清楚,如果他們硬說是假的,老張又死了,我是持這個“假護照”入境美國的,給我定罪應該問題不大啊。還有所謂的“間諜罪”,我原來是中國公民,是歸化入籍的新移民,本來在陪審團眼裡就是“非我族類”,不堪信任。最近這些年華人在美國鬧騰地厲害,動不動就舉著五星紅旗人山人海去抗議,連個六歲的小屁孩在電視臺上說“為了賴債要殺死所有中國人”都當回事,鬧了個不亦樂乎,以美國當地民眾為主體組成的陪審團會對我這個中國佬什麼印象?更何況我一直在中國間諜的操控下,幹了那麼多事。這次入境中國又被中國安全部“捉放曹”,裡面有什麼貓膩,恐怕給我十張嘴也說不清楚。因此美國佬給我弄個間諜的罪名扣在頭上,應該說是非常容易的,被陪審團定罪也不困難。

還有,美國的司法制度有個特點,看上去程式很複雜,很公正,實際上定罪很隨意。雖然不能像安全部老楊攻擊的那樣,冤假錯案堆積如山,但冤案頻發倒也是事實。就拿世界日報公佈的案例來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紐約法庭就為一個叫迪肯的當事人平反,認定二十五年前法庭判他故意殺害妻子案不成立,這個案子的改判是因為當年的目擊證人重新修改了證詞,而這位肯迪已經因為她的謊言坐了二十五年冤獄。

同年十一月九日世界日報還報導過一件案子,一名洛杉磯男子瑞吉斯特被控在一九七九年槍殺一名老人,也是因為當年唯一的目擊證人說的是一片謊言,新的證人站出來說明當年老人之死系另有他人所為,這位倒楣鬼坐了三十四年大牢才被無罪釋放。

美國著名大律師德肖維茨曾經辛辣地諷刺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在司法審判中,除非對自己有利,沒有人需要正義。

所以,當年輕的女檢控官提出跟我做控辯交易的建議時,我沒有別的選擇,只好答應了。

女檢控官說:如果全部罪名都成立,趙先生可能被判好幾個終生監禁另加上百年的刑期,恐怕就要永遠呆在監獄裡了。但是如果你選擇認罪,政府可以放棄指控一些罪名,以節省司法資源。

我笑著說:“我承認非法使用虛假證件罪。雖然我不知道這個證件是真是假,它是怎麼來的。但我不是通過合法手段拿到的,為了這個疏忽,我願意承擔罪責。”

女檢控官:“那麼還有其他十幾項罪名呢,你都不想認罪嗎?”

“正好相反,只要您能在法官大人開庭之前,拿出像樣的證據和理由來,我都願意認罪。”

“我拿出證據來,還需要你認罪嗎?直接上陪審團判你不就得了?”

“你若沒有證據,隨便扣一堆罪名,我都隨意認罪,那不是對美國司法的嘲弄嗎?法律的尊嚴何在?美國引以為豪的司法制度的光榮何在?”

女檢控官在我的反擊之下,面紅耳赤,說:“那好,我們去搜集證據!”

我的律師也是政府指派的公職律師,也是個女士。(這種律師是免費的,我才不會為了一樁子虛烏有的罪名去浪費我的積蓄呢。) 她對我的優異表現喜出望外,不斷地向我豎起拇指。她大概不知道,我在中國當出庭律師的時間比她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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