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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

作者: 鹿霉脟矛潞拢   脳脷陆脤脨脜脩枚脫毛脳脷陆脤禄卯露炉隆陋隆陋麓脫脮镁赂庐赂脡脭陇脠脣脙帽脢楼碌卯陆脤录炉脤氓脳脭脡卤脢脗录镁脣碌驴陋脠楼 2022-06-22 12:45:28  [点击:3055]
由党棍徐水良及王有才主席麾下人士主张禁止他们所认为的不好的宗教信仰,我提出文明的政府绝对不可如此做,而赛昆兄提出美国政府干预人民圣殿教自杀事件的例子,由于这一举例极易造成误解,特撰此贴。

多年前美国人民圣殿教事件,如果理解成美国政府在那次事件中干预人民圣殿教的宗教信仰,这是百分百的误解。那次事件中,美国政府干预的是该宗教团体的宗教活动,却绝未对人民圣殿教的宗教信仰有过一字之批评。

在这里,我提出两个概念来帮助大家理解这件事,并从这一事件来看文明政府的权力边界:

宗教信仰、宗教活动。

宗教信仰,顾名思义,是指一种由教义组成的信仰,是思想性的东西。

宗教活动,顾名思义,是指宗教组织开展的宗教性活动。

宗教信仰,应该有绝对的自由,对于任何一个文明政府来说,他不应该对任何宗教信仰有哪怕一丁点的干预。即使那些公认的邪教,政府同样不能进行任何的干预。如果我们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说,这件事又可如此表述:公民有信仰邪教的自由。

宗教活动则没有绝对的自由,文明的政府一般都会赋予宗教活动一定的特权,但这个特权与宗教信仰的绝对自由不能类比。宗教活动是形而下之事,非常具体化,因此,应由法律所规范。如果我们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说,这件事又可如下表述:公民参与宗教活动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当年美国警方强行进入人民圣殿教会堂阻止集体自杀行为的进行,就是基于这一道理。

如果你还无法理解我所讲的这一切,我再给你两个概念来说明。

思想、言论。

思想是人脑子里的东西,应有绝对的自由,任何一个文明的政府不应该干预人们的思想(其实,就是想干预也无法干预)。

言论是人思想的外在表达(有时真实,有时未必),相比于人的行为动作,言论有更大的自由空间。虽然如此,言论自由还是要有一定的边界,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比如诽谤,或公然污辱(台湾的法律名词,中国无此法条),都是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受法律后果。

我们不要因为法律有权规范人们的言论,便说法律也有权规范人们的思想;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要因为法律有权规范宗教机构的活动,就说法律同样有权规范宗教信仰。

这是最基本的文明世界的规则,本坛民运诸公是不可不懂的,否则,会令人耻笑!
锟斤拷锟洁辑时锟斤拷: 2022-06-22 12: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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