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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

作者: 脣茂路谩脢脟脪虏   拢篓脕霉拢漏脌煤脢路脡脧麓脫脌麓戮脥脙禄脫脨隆掳碌鲁隆卤碌脛脕矛碌录脮芒脗毛脢脗 2022-10-06 04:20:42  [点击:757]
(六)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党”的领导这码事
那在领导的永远是人!

既然世上并没有一种叫做“党”东西,怎么会有“党”的领导呢?所以说“党是领导一切的”,实际是党是压迫一切的。

中国及所有曾经的社会主义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属同一个无差别物类,是平等的分子。那在领导或把持国家的从古至今,都是最普通最一般意义的同一个自然物类的分子。明明那把持了国家公器的是人,他们为什么偏要说成是党的领导呢?

既然叫做国家,国家就是“全称”概念,意味着在国的范围内任何团体、个人,性质上皆无例外。要讲的是:是种性的无例外决定社会联系的平等,即普世是人类唯一的价值。国为最高概念之下,其内外一切事务都只应、也只能用国家的名义,国才是公器。公器意味着它属于每一个分子,不得有超越公器之上的力量。国家概括了国家要素的全部。要么是特称的(一部分),要么是单称的(单个的)。无论是特称的还是单称的都隶属于国家,是国家秩序的构成元素,决不允相反。

所以国家力量的最高表达是元首,公器的落实是政府。除了元首及其做为公器的政府,不得有任何特殊力量凌驾国家之上。元首做为国家的象征所意味的是不得超越。汉字的“國”讲的是对地球一定地域的圈定,国这个名就意味着它当然地是最高,所以一国的事务只能用“国家”之名,不可逾越。如果在国家之上还有领导国家的力量,国家就不叫国家而叫领导它的那一力量的名了。国家是全称概念,全称意味着不可能在“全”外还有别的东西,如果还有任何东西它就不是“全”。而无论什么党都只是国家的构成部分,是私不是公。是整体的部分,国家只能由国家的名义来管理来领导。


党只是特称概念,“党是领导一切的”就犯了特称凌驾全称之上的错误,是对国家的颠覆与强奸。共产党就是强奸国家的犯罪团伙。

国家这个名所意味的就是国家只应也只能用国家之名来管理。国家公器的象征就是元首,它的执行是政府。不许在元首和政府之上还有任何别的力量。元首可以是总统、主席或国王,因总统、主席或国王所表达的是人格,与国民同是人与人关系。元首只有公器性没有对人性的超越。凡民主国家的公职人员依旧还说自然人的人话,即人是“是”人,而人的往下活就是因自己“已经是人”而不能不“是”下去。“是”下去也就是做人,要做人(做人是主观的能动的)必须的条件是“已经是人”,因而做人就是把“已经是人”中的“是”实现出来,只有实现了生命从天那里被赋予的潜能,人生才有意义与价值,自己才能体验到即享受到人生的意义。这些价值仅仅是生命里已经被天赐予了的,才是自身所能体验所能享受的,才是福祉。所以在生命里绝对找不到非生命的或超越生命的他物,生命的实现(即做人)决实现不出生命以外的东西。因为人只有人格不是党格。所以以国的名义来治国的制度绝对只有意识,并无与人格相异的形态。民主国家所以民主,就因服务于公器的人都依然还是自然本性,只要服务国家公器的人的意识还是自然人的,社会联系上的平等性至少在法律意义上就能获得保障。

社会的本义是“人与人的关系”,但在“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个人规之下。人与人的关系就异化成党人“对”非党人的关系”。注意:社会的原义讲的是“人与人”,但在“党是领导一切的”规则下就不是“人与人”,而变成了——在了党的人“对”普通民众的关系了。“人与人”是并列关系,表示的是平等:在“在了党的人”的“对”普通民众的关系,却是主体对对象的关系。这“与”字与“对”字的涵义是天壤之别!遗憾:如此明显的差异却逃过了人的感觉——明明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金日成或江贼民、习近平们在统治社会,压迫国民,但经了“‘党’是领导一切的”修饰,就使只是一个纯粹的理则的“党”,神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超越过人类不能逾越的类性,成为高高在上的霸主。须知:类性是以类为范围的全部分子的共性。明明同质同性的少数分子就这样通过“党皮”只摇了摇身,便成功暗渡了陈苍,超越在大众之上,作威作福,如入于无人之境,国民都沦为韭菜,时时被惨忍宰割,这少数披了党皮的分子竟永远正确、无所不能,成了法定之外的无法无天的特殊的分子。

至此我们终于澄清了在统治我们社会的是人,他们却偏偏说成是党,这里的奥妙就是:人与人是同类,类性无差别。而党只是语言形成后人讲理讲出的一个“理”,而理超越实际物象,是超经验的。语言的应用造成思维,思维要求逻辑规范,在逻辑面前,少数特权分子的特权必一目了然,找不到遮掩的屏障。而不吃不喝也不会换嘴的“党”字,却可以被披了党皮的人无限地神圣,无限地崇拜,他们躲在党皮之下任意地去“铁链女”、“唐山奸污致死人命”、泼墨女、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最高法院的王林清、大量活摘器官……上海、北京、天津、深圳、成都、广西任意封城,宁可饿死人也不许出户……一桩桩血淋淋残案有了党的光环,也就畅通无阻,只要用了党名的虚幻桩桩血案都旗开得胜、永远凯旋!

党和政府的媒体“姓党”才是人间地狱的所以然。

因“党”只是人类伦理伦出来的一个理,人们用这个理为原则才能创建政党。但“理”只是事物所以为事物据依的原则,本身没有可验的实体性,所以党不是任何实际。只能被能思的心所思,却进不了视野——所以人的被动感性能感知实际的党,却不能感知用来创建政党的那个“理。人们能经验到那能吃能喝,能贪能盗的行为者的人,就误把人当成了共党所以为恶的原因,共产党实际上的罪恶行为只是它的外象,并非它所以罪恶的本因。

共产党这个名就是原罪,功罪是从人形成出知识能力那一刻开始的,功罪是对行为的评价,因而是行为之后的事,但只要有了人那怕还在娘胎里也必须吸收营养,吸收就是行为,只是因没有知识不能自觉罢了。创世纪可以看出:无知无识的亚当与夏娃早就被造出来了,但并无罪,为什么?因还无知识,无知就不识善恶,无所谓功罪。只有吃了知善恶果子,也就是从无知进化到能知善恶,行为才被功罪所评价。可见人的行为是功是罪是知识能力后才被评价的。

功罪先天地被包含在知识里,到文明达到相应的程度,人才能在行为发生前的设计里向善避恶。但社会领域的知识不是物理科学可以相对观察来求证,重要的社会原则是形而上的,不经持久的实践不能发现它所含是善是恶。如共产主义你能凭字面直接发现它的罪恶吗?不能!因“共”是对“产”的修限,“产”是中心语,且“产”在字面上关不到人身。只有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才可能体验到自己是“是人”,才能经验到生命的独立性,并感觉到后天形成的主体能力也被生命的独立性包含:共产实际上是共人的意识,可意识是从人的生命里生发出来的,当然属于独立性。怎么能把意识从本已生命里取出来共到一起呢?这是万万做不到的。所以共产主义这个知识从做为知识的第一刻就有罪。

马主义初创,就发生了伯恩斯坦和茨基的修正主义分裂:这是为什么?就因人是“是人”,是人所有的本性都来自天,始终不变不灭,始终支配着人的生存,但共产主义倡导的“共产”处在与生命独立性的深刻对立中,人格就产生分裂,自然人格顽强地要求回归,回归就得对马主义做出重大修改,这就是修正主义。由于当时人类文明的阶段性限制,他们还不能完全自觉到是自然人性在要求复归。

由于单字“党”是一个理,“理”并不显现,人们不能象仰望夜空的群星那样面对它,就拼命地去神化“理”前的定语成分“共产”。而共产本就不是人格,就当然地被披党皮的人神化为党格。一旦有了超越人格的党格,什么罪恶不能借党格的蔽护而为孽呢?要知道民主国家的党是互间的,互间性就阻挡并克服了它们向党格的异化,所以它们仍然活动在大自然先天赋予的人格之内。虽然它们是互为对立的,却是围绕着自然人性的对辩,是增进人格的论辩,保证了社会的健康。

所以:对共产主义文化必须清算!只能救国绝不许救党!如果真有李上,李的最终责任就是解散共产党,并宣布散布共产主义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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