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环境不同
环境的不同产生的差异太大,根本不能用来作例子。
极端的可以举夫妻卧室中,与犯罪率高的贫民窟,等等。环境的差异,来说明强奸成立与否责任所在根本就没有意思。
因为环境不同,人们自然采取不同的行为。不可能将夫妻卧室中的服饰搬到贫民窟的小巷中,
同样裸体海岸光着上身,在公园里也光着上身现实中,只要是正常精神状态就不可能发生
至少不能作为典型行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
在某个地点,需要什么程度的服饰才能算不“勾引男人”,不受到引诱强奸的指责
---露大腿不行?露小腿不行?露手臂不行?露脸不行?
不同社会有不同的看法。
严格的YSL社会给出的一个答案就是用黑布全部包起来,什么都不准露出。否则就是女子的责任。
这里的文明人呢?
再次强调:极端的不常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一般情况的判断标准。
那只是狡辩而已。在社会通常的概念与法律中,根本行不通。
环境的不同产生的差异太大,根本不能用来作例子。
极端的可以举夫妻卧室中,与犯罪率高的贫民窟,等等。环境的差异,来说明强奸成立与否责任所在根本就没有意思。
因为环境不同,人们自然采取不同的行为。不可能将夫妻卧室中的服饰搬到贫民窟的小巷中,
同样裸体海岸光着上身,在公园里也光着上身现实中,只要是正常精神状态就不可能发生
至少不能作为典型行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
在某个地点,需要什么程度的服饰才能算不“勾引男人”,不受到引诱强奸的指责
---露大腿不行?露小腿不行?露手臂不行?露脸不行?
不同社会有不同的看法。
严格的YSL社会给出的一个答案就是用黑布全部包起来,什么都不准露出。否则就是女子的责任。
这里的文明人呢?
再次强调:极端的不常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一般情况的判断标准。
那只是狡辩而已。在社会通常的概念与法律中,根本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