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网友特别注意《范例与更新》
一、注册笔名
希望注册的网友,
1。请通过老网友在矛盾江湖申请,或
2。给我的信箱xhc09@yahoo.com写信:
(1),把千字以上的文章 抄在信中(或指明个人博客、在其他网站的文集,这要求在博客确认),
(2),把所要的密码在信中写明,
我们只接受yahoo或gmail。两周内会有回复(回复贴到《矛盾江湖》论坛)。
我不再看版主信箱。不符合条件的请求一般不予回复。
二、《坛规》、《移帖标准》和《范例与更新》。
《坛规》最后修订于2014年4月12日,不再改动。
1。《江湖坛规》(2014-04-12)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29526
2。《移帖大致标准》(2014年12月20日)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29527
3。《范例与更新说明》
2020-12-12 更新
下面的帖子曾被提导
1,辩论对方跟帖后,请不要更改;
2,凡自行清空的帖子,都计算在“回复帖”。所以,在超过4帖以后,如果纯属手误,请不要再改,由版主判定是手误还是回帖超额。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433295
2016-12-29以前的更新:
(0)《江湖坛规》第二项提到的“15帖原则”按主帖计算:跟在同一个主帖下面的所有帖子算一次。
(1)凡半年未上贴的老网友(国内实名者除外),按新网友看待——上贴未满15帖违规骂人即封,不予劝告。
(2)如果有两个ID来回五帖的,会保留12小时后再“移帖”,看谁“最后收口”,最后收口者包括自删帖。
(3)《江湖坛规》第三项第一条保护举报人条款,只适用于根据《江湖坛规》举报的网友;攻击举报行为等同于攻击举报人,例如“争不过就找阿姨”。
(4)对于追问私人信息,本坛有两例: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225438
以后依这两例办理,凡有涉对方真身信息的言论,一律算作“追问网友私人信息”,包括嘲笑对方“把头包得像粽子、蒙面”。对实名网友,劝告两次才封名。
(5)禁止在独评谈论中国社会民主党(此条属于必移)。
(6)嵌窗只能连到大陆以外的大众媒体网站、政府和上市公司网站。不能做属于某个华人团体网站的嵌窗。如果嵌窗是blogspot个人博客而网页有计数器,也属于严重违规(窃取网友居住地点)。
(7) 不得说及网友的“种、基因”,算亲属词汇。
旧例: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105045
(8)举报和坛务争辩时不得复述违规内容。例如,《李四扯蛋》被删,询问时只能用下列两种形式:
(i)“为何我的帖子《李四××》被删?”,或者
(ii)“为何我的帖子《某某扯蛋》被删?”
(9)不得以引用形式把脏字塞在网友嘴里,例如“李四经常说‘操他妈’”。
(10)转贴限额每日三帖,包括用主帖或跟帖形式转贴。但对同一篇长文,可以用跟帖形式分开几帖转贴,按一帖算。
以上《范例与更新说明》根据下面网址的帖子整理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45825
一、注册笔名
希望注册的网友,
1。请通过老网友在矛盾江湖申请,或
2。给我的信箱xhc09@yahoo.com写信:
(1),把千字以上的文章 抄在信中(或指明个人博客、在其他网站的文集,这要求在博客确认),
(2),把所要的密码在信中写明,
我们只接受yahoo或gmail。两周内会有回复(回复贴到《矛盾江湖》论坛)。
我不再看版主信箱。不符合条件的请求一般不予回复。
二、《坛规》、《移帖标准》和《范例与更新》。
《坛规》最后修订于2014年4月12日,不再改动。
1。《江湖坛规》(2014-04-12)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29526
2。《移帖大致标准》(2014年12月20日)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29527
3。《范例与更新说明》
2020-12-12 更新
下面的帖子曾被提导
1,辩论对方跟帖后,请不要更改;
2,凡自行清空的帖子,都计算在“回复帖”。所以,在超过4帖以后,如果纯属手误,请不要再改,由版主判定是手误还是回帖超额。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433295
2016-12-29以前的更新:
(0)《江湖坛规》第二项提到的“15帖原则”按主帖计算:跟在同一个主帖下面的所有帖子算一次。
(1)凡半年未上贴的老网友(国内实名者除外),按新网友看待——上贴未满15帖违规骂人即封,不予劝告。
(2)如果有两个ID来回五帖的,会保留12小时后再“移帖”,看谁“最后收口”,最后收口者包括自删帖。
(3)《江湖坛规》第三项第一条保护举报人条款,只适用于根据《江湖坛规》举报的网友;攻击举报行为等同于攻击举报人,例如“争不过就找阿姨”。
(4)对于追问私人信息,本坛有两例: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225438
以后依这两例办理,凡有涉对方真身信息的言论,一律算作“追问网友私人信息”,包括嘲笑对方“把头包得像粽子、蒙面”。对实名网友,劝告两次才封名。
(5)禁止在独评谈论中国社会民主党(此条属于必移)。
(6)嵌窗只能连到大陆以外的大众媒体网站、政府和上市公司网站。不能做属于某个华人团体网站的嵌窗。如果嵌窗是blogspot个人博客而网页有计数器,也属于严重违规(窃取网友居住地点)。
(7) 不得说及网友的“种、基因”,算亲属词汇。
旧例: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105045
(8)举报和坛务争辩时不得复述违规内容。例如,《李四扯蛋》被删,询问时只能用下列两种形式:
(i)“为何我的帖子《李四××》被删?”,或者
(ii)“为何我的帖子《某某扯蛋》被删?”
(9)不得以引用形式把脏字塞在网友嘴里,例如“李四经常说‘操他妈’”。
(10)转贴限额每日三帖,包括用主帖或跟帖形式转贴。但对同一篇长文,可以用跟帖形式分开几帖转贴,按一帖算。
以上《范例与更新说明》根据下面网址的帖子整理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1145825
锟斤拷锟洁辑时锟斤拷: 2022-02-18 13: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