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懂英文”的托词不成立,台湾有出版自由。
十年前,香港也有。 德国之声报道:“近年在香港与人合办巨流传媒有限公司,出版有关揭露中共贪腐和高层内斗的书籍,对象包括习近平等现任领导人。”
如果与政治观点无关的话,那在新加坡也有出版自由。
这一条不针对任何人。
第二,俺没见过任何人自称过“第一××家”,不论是全球、全国还是全省。
十年前,香港也有。 德国之声报道:“近年在香港与人合办巨流传媒有限公司,出版有关揭露中共贪腐和高层内斗的书籍,对象包括习近平等现任领导人。”
如果与政治观点无关的话,那在新加坡也有出版自由。
这一条不针对任何人。
第二,俺没见过任何人自称过“第一××家”,不论是全球、全国还是全省。